园长应具有师范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和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教师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保育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