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中国幼教培训网(中国幼儿教师培训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注册登录
我国幼儿园社会教育发展述评
来源:[db:出处] 时间:2019-11-12 12:15:15
幼儿园社会教育是以发展幼儿的社会性为目的,以增进幼儿的社会认知、激发幼儿的社会情感、引导幼儿的社会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对幼儿园社会教育的这一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是伴随着我国幼儿园教育的诞生和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本文拟以不同时期颁布的幼儿园教育和课程文件为线索,对我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发展作一梳理,以便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幼儿园社会教育的起步期
此时期颁布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幼儿园教育文件是《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和《幼稚园课程标准》。在这两个文件中,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目标和要求散在于歌谣、游戏、社会和常识中。
(一) 《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
1904年1月,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幼儿教育法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在这个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的地位,即“蒙养通乎圣功,实为国民教育之第一基址”。从此,我国的学前教育开始摆脱过去基本上由家庭进行的封建传统模式,逐步向由社会专门教育机构组织实施的方向发展,我国的学前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章程》中没有提出专门的各领域目标,四条保育指导要旨中主要讲的是教育要量力适宜,要使幼儿身心得到健康发育,个性良好,行为端正。在仅有的四项具体“条目”中,与社会教育有关的内容占了两项。
游戏:开展个人自由游戏和集体游戏,使幼儿心情愉快并养成爱众乐群的性格。
歌谣:教幼儿学习平和浅易之小诗,如古人短歌谣和古人五言绝句,使之耳目喉舌灵活并涵养其德行。
由此可见,当时对社会教育还是比较重视的,社会教育的目标、内容已略有呈现,间接地散见于游戏、歌谣等条目中,但仅是蕴含性的,处于萌芽状态。
(二) 《幼稚园课程标准》
1932年,我国颁布了《幼稚园课程标准》。在这个课程标准中,将幼儿园的课程分为七项,有一项是“社会和常识”,且有较为详细的目标和内容要求。
1.目标
(甲)引导对于自然环境和人民活动的观察和欣赏。
(乙)增进利用自然、满足生活、组织团体等的最初步的经验。
(丙)引导对于“人和社会自然的关系”的认识。
(丁)养成爱护自然物和卫生、乐群、互助、合作等的好习惯。
2.内容大要
(甲)关于衣、食、住、行等生活需要、卫生方法,以及家庭、邻里、商铺、邮局、救火组织、公园、交通机关等社会组织的观察研究,与本地名胜古迹的游览。
(乙)日常礼仪的演习。
(丙)纪念日和节日(如元旦、国庆、总理忌诞辰、五九、五卅、儿童节,以及其他令节)的研究举行。
(丁)一(癸) (略)
注:此部分文字只选取了与社会教育有关的内容和要求。(下同)
同《章程》相比,《幼稚园课程标准》对社会教育的要求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社会”虽不是作为一项独立的课程提出来的,但却是第一次出现在国家法规中,在社会认知和行为习惯方面,也有了一些较为明确的目标和内容要求,但仅限于此。这时的幼儿园社会教育还只是一些不系统的主张,处于起步阶段。
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发展期
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我国先后颁布了《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南(初稿)》和《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在这三个课程文件中,虽然没有正式使用“社会”这一词汇,但社会教育已有较为明确的体现,小、中、大班也有了具体的要求和内容,可以说,这三个文件的颁布,使我国的幼儿园社会教育进入了发展时期。
(一) 《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幼儿园课程文件是《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 (1951年7月,以下简称《暂行纲要》)。这一文件是在苏联专家的直接指导下拟订的,比较完整地体现了苏联学前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成果。
在《暂行纲要》中,仍然没有明确地使用“社会”一词,而是纳入到了幼儿园的六项作业之一的“认识环境”中(其他五项是体育、语言、图画手工、音乐、计算)。幼儿园“认识环境”共有四项教学目标,其中三项与社会教育有关。
一、启发幼儿正确认识周围环境的兴趣,充实他们的生活内容,并扩大眼界,丰富印象,发展语言。
二、使幼儿初步认识大自然的富源,社会的各种建设,最鲜明有趣的事件和优秀人物以及英雄们,以培养其爱祖国、爱人民、爱领袖、爱护公共财物等国民公德。
三、培养幼儿饲养动物、种植和灌溉植物的兴趣以及责任感,并增进其爱自然、爱科学、爱劳动的优良习惯。
很显然,此时的社会教育教学目标与以前相比,范围更广,也更为具体,但更多的是偏重德育和环境教育,这一点尤为表现在教学内容上。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暂行纲要》提出了详细的认识环境的教材大纲,包括日常生活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三大块内容,并按年龄班分别提出了不同要求,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进步。社会教育内容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环境与社会环境中,包括认识幼儿园及周边的环境、节假日,了解各民族生活状况及伟人、英雄们的事迹,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护公共财物等情感……这些内容偏重环境和政治教育,而对人际交往、个性及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品德等要求很少涉及或不涉及,这与当时普遍存在的以政治教育代替德育的社会现实有关,也与当时对幼儿德育心理研究的缺乏有关。
(二)《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南(初稿)》
1954年,在苏联专家的主持下,教育部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组开始编写《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南(初稿)》(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提出“培养儿童有组织的行为是全部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础”,同时还要注意培养幼儿互助友好的关系、热爱劳动的意识以及热爱祖国的品质,其中“热爱祖国是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中心环节”。《指南》还强调要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儿童愉快、诚实、勇敢、自信及坚韧、顽强等良好意志品质。这些偏重德育的社会教育目标与《暂行纲要》相比有较大的进步,对儿童道德行为和良好性格培养的重视都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原有的德育框架,符合幼儿品德发展的要求。
在内容实施上,《指南》将语言和认识环境合而为一,称为“认识环境与发展语言”,德育的内容主要包含在“认识社会生活和语言发展”中,强调不能脱离其他教育任务和内容,孤立地谈德育。这一方面是进步,突出德育与其他各育的密切关系,强调了教育内容的融合性;另一方面,社会教育有其自身的规律,儿童社会能力的发展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固有的程序,片面强调社会教育中的德育功能及其与其他教育的关系,就不能对社会教育本身特有的现象有更多的研究和强化。
(三) 《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
1981年10月,教育部制订并颁布了《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这是迄今为止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学前教育影响时间最长、影响力最深的文件。《纲要》将社会教育的内容融在了“思想品德”和“常识”两部分内容中。
《纲要》提出的思想品德教育目标是“向幼儿进行初步的五爱教育,培养幼儿具有优良的品德、文明的行为、活泼开朗的性格”。常识教育的目标是“丰富幼儿关于社会和自然方面粗浅的知识,扩大他们的眼界。培养他们对认识社会和自然的兴趣和求知欲望,逐步形成对待人们和周围事物的正确态度。发展幼儿的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的能力。”并根据不同年龄班的特点,对品德及常识教育内容和要求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可以这样说,《纲要》是我国首次对幼儿品德教育、社会常识教育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做了如此系统、具体的规定,包括了积极健康的情绪、人际关系、文明礼貌、五爱教育、遵守规则、自我服务等。与以往相比,这些目标、内容和要求也比较接近幼儿的生活,比较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这不能不说是社会领域教育的一大进步,表明我国的社会教育体系正在逐步走向系统与完整。幼儿园社会教育体系的建立
20世纪80年代末和21世纪初,教育部颁发以下三个重要的政策文件,从此,我国幼儿园社会教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体系,迈进了全面渗透式发展阶段。
(一) 《幼儿园工作规程》
1989年,国家教委颁发了《幼儿园工作规程》 (以下简称《规程》),我国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首先,《规程》没有规定幼儿园教育的科目或领域,这就意味着一切有利于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课程组织类型都是可以采用的,这为“社会”作为一个专门的幼儿园课程领域提供了现实基础。
其次,《规程》将“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作为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它不仅涉及了社会认知,还涉及了幼儿的个性、品德、情感等方面的发展,这就为幼儿园社会领域的教育内容奠定了基础。
第三,《规程》对品德教育进行了定位,“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强调“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这就为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的方式方法指明了方向。
20世纪整个90年代,我国的学前教育都是在《规程》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地执行《规程》比较灵活,幼儿园社会教育呈现出多样化的探索。
(二)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以下简称新《纲要》),新《纲要》遵循了《规程》的精神,延续并发展了《规程》的基本价值取向,为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基础。
新《纲要》将幼儿学习的范畴划分_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五大领域,并同时强调“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社会领域”课程正式成为幼儿园课程重要的组成部分。
新《纲要》提出的社会领域目标是:“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_为规则;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该目标是从两个维度提出的:一是社会关系维度,涉及幼儿与自身、他人、群体或集体、社会的关系;二是心理结构维度,认识、情感态度和行为技能。这一目标符合幼儿社会性发展(含品德发展)的基本规律。用社会教育涵盖品德教育,既弥补了以往品德教育在儿童个性和社会性发展方面的缺失,也为作为社会性核心成分的品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内容上,新《纲要》并未详细罗列出社会领域的具体教育内容,而是从活动的角度附带提出知识或技能的要求,其目的是希望教师能把教学的关注点放在幼儿的主动活动上,强调幼儿的主动学习,不要把幼儿社会性发展简化为社会认知的发展,不要把社会教育过程简化为社会知识的灌输和积累过程。社会教育应该促进儿童在社会认知、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和谐发展。
在方法上,新《纲要》充分认识到了社会性教育贴近生活的特征,突出了社会教育与其他领域教育在教学方法和途径上的区别,这充分体现了对社会领域课程认识和研究的进一步深化。
(三)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012年10月教育部颁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由于其操作性较强,所以可以说,《指南》是把新《纲要》的先进理念转化为实践的桥梁。
与新《纲要》的五大领域保持一致,《指南》仍将幼儿园的教育内容相对划分为五个领域。 《指南》指出:“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过程是其社会性不断完善并奠定健全人格基础的过程。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是幼儿社会学习的主要内容,也是其社会性发展的基本途径。”所以,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目标、内容是按照“人际交往”与“社会适应”两个子领域进行表述的。
在新《纲要》的基础上,《指南》将社会领域的目标进行了细化,并与时俱进地提出了新的内容与视点,增加了各年龄段的典型表现;在社会领域的教育建议部分,则进一步提出了促进幼儿社会性和个性发展的具体方法、策略,强调师幼互动、同伴交往以及幼儿自律的培养,要求注重活动中的体验,避免简单说教;理解社会学习的渗透性、综合性,避免单一的“社会课”等。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我国的幼儿园社会教育不仅成为了独立的课程领域,而且有明确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育教学体系,并将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发展观自然地渗透其中,实施科学的教育。
稿源:[db:出处]
作者:admin
编辑:shaohai
无相关信息